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浙江省关于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部署,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居住生活品质,近日,杭州市住保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委联合发布《杭州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实施方案》,全面推动落实我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要求、实施步骤、政策支持、保障措施四部分,明确按照“业主主体、政府支持、依法依规、积极推进”的原则,今年全市计划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含改造、大修,下同)200台以上,到2027年底完成800台以上。在适用范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电梯故障率高、安全隐患突出、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且经过电梯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普通住宅老旧电梯进行更新。在实施步骤方面,《实施方案》提出“统一更新意愿、推进项目实施、落实长效管理”三个方面,指导业主规范开展电梯更新。具体包括“提出更新建议、实施安全评估、制定更新方案、组织业主表决、签订委托合同、进入现场施工、完成竣工验收、依法办理登记、明确维保责任、规范使用管理”等十个环节。具体实施中,由区、县(市)政府(管委会)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电梯更新需求排摸,由街道(乡镇)、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以楼道单元为单位逐户开展面向业主的宣传引导,提出更新建议、统一更新意愿,并组织单元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对电梯实施安全评估进行共同决策、推进实施。整个过程坚持以民主促民生,尊重业主主体地位,发挥业主主体作用,做到更新方案由业主决定、更新过程受业主监督、更新成效请业主评定,推动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在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强化政府资金引导,提出2024—2027年期间,多元产权普通住宅业主完成老旧住宅电梯更新的,对电梯更新项目直接相关的工程费用给予30%的补助。其中,实施更新的电梯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实施改造的电梯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实施大修的电梯每台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实施方案》还提出拓宽电梯更新筹资渠道,可通过业主自筹资金、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区、县(市)以政府补助等多渠道解决资金来源,推动老旧住宅电梯尽快实施更新;搭建业主、企业对接平台,引导电梯制造企业制定集中采购、更新维保一体化等多种方案供业主选择,降低业主电梯更新成本。《实施方案》还明确老旧小区电梯更新要与现代社区、未来社区、完整社区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谋划、同步落实,各地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街道(乡镇)做好面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电梯更新全流程工作指导,共同加快推动我市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