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省水资源公报》发布日前,省水利厅发布了《2021年浙江省水资源公报》。这份浙江各地水资源“体检报告”集成了水利、环保、财政、建设、统计等跨部门的数据,力争让评价结果更加客观、更加全面。
在水资源量方面,2021年,降水量全省平均降水量1992.5mm,较上年降水量偏多17.1%,较多年平均降水量偏多22.8%;水资源量,全省水资源总量1344.73亿m3,较上年水资源总量偏多31.0%,较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偏多37.8%。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2021年全省年总用水量166.42亿m3,较上年增加2.48亿m3。值得关注的是,在水资源公报基础上,我省还首次公布水资源综合评价结果,从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改革六个维度,给出全省11个地市水资源工作的“精准画像”,全面、立体地展现了各地水资源工作的优势和短板。根据《浙江省水资源条例》要求,2021年度水资源综合评价排名依次为金华市、宁波市、杭州市、台州市、湖州市、绍兴市、温州市、衢州市、丽水市、嘉兴市和舟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