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算违法吗?交警:算!

2023-03-23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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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不开车已成司机共识,但仍有一些司机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挪车应该没事”。近日,就有两名司机因挪车被认定酒驾。

3月20日,南京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民警在陶吴镇狮子山路段开展酒驾查处集中整治行动时,发现驾驶人张某神情慌张,经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已构成饮酒驾驶机动车。张某郁闷地告诉交警,他晚上喝酒后叫了代驾,但是代驾说他所在位置太偏僻,为了方便代驾找到自己,张某头脑一热,打算将车往狮子山路方向挪几百米,没想到正好遇到了交警。

3月18日,江宁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安居街开展酒驾整治行动。19时许,一辆银色轿车从花茂商场地库驶出,刚右转至安居街上突然熄火停车,这一异常举动引起了执勤警力的注意。经吹气检测,驾驶人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也属于酒驾。

孙某坦言自己确实喝了酒,他说,原本打算让妻子驾车回家,但商场地库弯弯绕绕,他怕妻子发生剐蹭,又觉得地库内不会有交警,便提出自己将车挪出地库后再换妻子开。孙某将受到法律严惩。

心存侥幸的司机还有不少。前不久一天晚上,刘某因酒驾在高速公路上被南京交警高速四大队民警查获。刘某说,当晚他去麒麟门亲戚家吃饭时喝了酒,手机上一直找不到代驾,想着已经晚上10点多了,自己又是走高速,不一定那么“倒霉”,于是大着胆子驾车出发了。交警在查处时还发现,刘某的驾驶证早因超分26分被浙江交警依法扣留,后因科目一一直过不了,导致驾驶证长时间未处理已被注销。

民警依法对刘某饮酒驾车、无证驾驶两项违法行为开具强制措施,当场扣留车辆,他将面临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还有驾驶人酒后“烦不了”,酒醒后追悔莫及。3月12日20时50分许,交警六大队民警在辖区设卡夜查时,发现驾驶人田某有酒驾嫌疑,经抽血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128.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田某说,晚上他请朋友吃饭,席间喝了一些酒,聚会结束后,仍在兴头上的他不顾自己喝了酒,主动要求送朋友回酒店,结果被民警查获。得知自己因醉驾,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还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时,田某后悔不已。(通讯员 吴洋 贾爱子 尹峥嵘 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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