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小砾山排灌闸站等18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原则同意杭州市萧山区小砾山排灌闸站等18处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详情↓↓
涉及以下市、县(市、区)↓↓
《批复》明确,工程归口管辖的市、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实施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依法设置界桩和公告牌,加强工程安全管理,依法处置水事违法行为,确保工程功能正常发挥。在规划工程周边项目时,要充分考虑洪水风险以及对工程安全运行的影响,严禁违法侵占工程管理范围。
省水利厅要及时公布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概要表,并会同绍兴市上虞区政府做好姚江上游西排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方案实施等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工程管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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