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部署,全方位培养和用好青年科技人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8月29日《人民日报》)
《若干措施》体现了让青年科技人才与企业发展联姻的要求。其中有这样的规定:要引导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结合实际需求凝练科学问题,开展原始创新、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这样的规定与前不久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精神是相一致的。
科技是国家强盛之基,创新是民族进步之魂。青年科技人才只有投身到企业发展中去,才能最大限度发挥其价值。在这方面,江苏省作出了重要探索。2023年5月21日,江苏省科技厅发文《省科技厅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推动科技人才向民营企业集聚,省级科技人才计划、省青年基金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科技领军人才和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的支持……持续开展‘科技副总’选聘工作,鼓励支持全国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到江苏企业兼任科技副总。”这为科技青年人才到企业一线施展才华提供了保障。
在这方面,常州就有例子。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蒋文俊,担任江苏贝格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科技副总,其科技成果“一种耐磨疏水复合膜及其制备方法”获得了发明证书。今年6月5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转让审批合格,江苏贝格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该项发明专利进行了无形资产转让。这充分显示了该项技术创新成果的价值,是优秀科技成果被市场认可,是发明创造作为无形资产转化的最佳体现形式。
科技引领未来,创新改变生活。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抓住了科技创新就抓住了牵动我国发展全局的牛鼻子。要让青年科技人才与企业发展同频共振,需要我们落实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等相关政策,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选派科研能力强、拥有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通过兼职创新、长期派驻、短期合作等方式,到基层和企业开展科技咨询、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科学普及等服务,服务成效作为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
科技是国之利器,国家赖之以强,人民生活赖之以好。青年科技人才要成为科技自立自强的先锋力量,到企业中去,到经济一线去,这会助推民族复兴大事业迈上新台阶,同时也能让青年科技人才活出自己的人生精彩!(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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