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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苏州人才落户新政出台!

文章来源:苏州人社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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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30 10: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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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来了!11月28日,苏州市政府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府规字〔2023〕15号)。同时,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公安局将配套制定《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新政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人才是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苏州始终爱才惜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多次调整修订人才落户政策,均取得明显成效。现行人才落户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近3年落户总数达17.21万人,相当于政策实施前11年的总和,为我市引进各类人才发挥了强有力的政策引擎作用,人才落户已成为我市人力资源供给及结构调整的重要途径。

  为契合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深化落实我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需要对现行的人才落户政策适度调整优化,以更精准有力的举措广聚英才,着力彰显苏州开放包容和广纳贤才的决心。

  即将施行的《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共十六条,相较于现行人才落户政策,新政“新”在哪?

  “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扩大,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申报审核流程简化,请一览详情《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政策亮点。

  亮点一

  “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 扩大

  针对有来苏就业意愿但尚未在苏就业的群体,苏州在2020年版人才落户政策推出了“先落户后就业”。此次调整将“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进一步放宽至本科学历、中级职称和技师。

  1.学历人才 :具有本科学历人员即可“先落户后就业”。

  2.专业技术人才 :从高级职称放宽至中级职称以上(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可以根据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按照对应的职称层级办理。)

  3.技能人才 :把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及以上且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人员纳入“先落户后就业”对象范围。

  亮点二

  社保缴费年限缩短、年龄放宽

  1.大专学历人才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放宽: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将社保缴纳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1个月;对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将年龄条件放宽到45周岁。

  2.符合我市引进技能人才紧缺(工种)目录的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社保缴费年限、年龄放宽:

  年龄条件从35周岁放宽至40周岁,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从6个月缩减为3个月。

  亮点三

  长三角社保缴纳累计认可

  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长三角区域社保缴纳累计认可 :申请落户前十二个月内在长三角区域三省一市(苏州市除外)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期限,可以在申请人才落户时累计合并计算,相关缴费期限可以视同在苏州市连续缴费,但申请落户当月应当在苏州市就业并依法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亮点四

  申报审核流程简化

  通过压减申报材料、简化申报流程,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服务提质增效。具体为:

  1.对在苏就业人员 ,取消档案调入的前置条件;

  2.对在苏就业人员 ,可选择本人或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3.取消拟落户对象公示等环节 。

  《苏州市人才落户管理办法》

  人才落户与积分落户的政策互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进一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4月1日苏州积分落户政策先行调整,进一步敞开大门吸引流动人口迁入苏州。

  人才落户政策作为苏州市户籍制度的一部分,与积分落户政策相互衔接、互为补充。

  人才落户政策立足于打开大门、海纳百川,符合一定学历、职称和技能条件的人才都可以落户苏州,让更多人选择苏州、落户苏州。

  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咨询热线: 0512-6581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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