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每位老人晚年共同的追求。记者日前了解到,有位年逾古稀的马老太却被儿子频繁骚扰、恐吓,接到老人的求助后,梁溪法院果断发出人身保护令,为老人撑起“保护伞”。
母亲让儿子搬出房屋
今年77岁的马老太有一子一女,在本应乐享天伦的年纪,她却每天都过得提心吊胆。这就要从一年前的遗嘱继承纠纷说起。马老太的老伴去世前曾写下一份遗嘱,明确了登记在二人名下的房屋由马老太继承。老伴去世后,马老太和儿子小常还居住在该房屋内,但二人相处并不愉快,经常产生口角,马老太便要求小常搬出另寻住处。
小常表示,自己没有其他地方住,况且还要照顾母亲。面对这样的说辞,马老太非常生气,女儿有时想回家看自己一眼都会遭到小常的阻挠,何来“照顾”一说?
马老太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房屋由她继承,且小常需迁出。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案涉房屋登记在马老太和老伴名下,其老伴生前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马老太有权继承老伴的房屋份额。
另一边,小常在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两套房屋,并不能因为其现在为“无房户”,就理所应当地住在马老太的房屋内。最后,法院支持了马老太的诉讼请求。
难忍骚扰向法院求助
案件判决后,小常以“探望母亲”为由,三天两头往马老太家里跑。无奈之下,马老太搬出了住所。不料,小常经多方打听,找到了马老太的新住处,继续登门“探望”。
“现在每次听到门被敲得砰砰响,我的心脏就跟着怦怦跳,血压也升得老高。”马老太无奈,选择报警。在民警介入下,小常略有收敛,没多久还是会故伎重施。在社区的建议下,马老太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受理后,法官迅速查明事实,认为小常在马老太明确拒绝探望并多次报警的情况下亦坚持登门,其行为造成马老太内心担忧、不安和恐惧,已构成家庭成员间的暴力,遂发出人身保护令:禁止小常再以任何方式骚扰马老太,与马老太的接触要在社区和民警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法院向马老太和小常所在社区、辖区派出所送达了人身保护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说法
承办法官张雯表示,该案是梁溪法院发出的首份针对母子间家庭暴力的人身保护令。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成年子女探望父母是为了让老年人获得亲情和温暖,应当以“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为原则。
针对老年人“我想静静”的诉求,法院及时作出人身保护令,训诫督促被申请人遵守人身保护令,有力保护了老年人人身安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文中均为化名)
(记者 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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