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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消防队旧址重焕新颜

文章来源:江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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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2 1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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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年久失修,位于方桥老街的消防队旧址部分地板坍塌,屋顶摇摇欲坠,为重现历史建筑记忆中模样,滨湖检察官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这个原色水泥门头,锈红色大铁门,跟我们记忆里的消防队旧址一模一样。” 看到经过整修的历史建筑,自小生活在附近古村的王大爷不禁感慨。今年10月,滨湖检察院检察官周瑱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回头看”活动中查看老消防队建筑复原情况时,听到周边群众评说时很是欣慰。

  2021年的9月,周瑱和同事们在走访中发现,位于滨湖区老街的消防队旧址部分地板坍塌,屋顶摇摇欲坠,因年久失修,随时有全面坍塌危险。建筑门口的历史建筑标志牌显示这座“老房子”已入选无锡市第二批次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属于历史文化遗产。“这座消防队旧址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市政设施建设代表性建筑,见证了那个艰苦岁月里的消防工作。但现在不仅外观失去了当年的风范,建筑结构也出现诸多问题,房屋本体甚至对周边建筑都带来消防等各方面安全隐患。”鉴于建筑现状,周瑱认为应当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听取汇报后,滨湖检察院检察长舒广权决定担任办案组组长,带队赴现场勘查,走访附近居民了解损毁原因、利用现状等情况,用无人机航拍收集证据。

  该院就该建筑的维护修缮责任主体确定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厘清了职能部门法定职责,并最终确定了主管部门,于2021年9月、10月先后向市、区两级职能部门分别发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责令使用人停止违法行为、指导属地街道及时履行维护修缮义务等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市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市、区、镇5家行政机关及文物、古建筑领域专家,就该历史建筑修缮方案、修复标准、资金保障等议题召开评审会。评审会按照“应保尽保”“修旧如旧”原则制定了修缮方案。地方政府按评审会确定的方案,投入40余万元进行修缮,并与检察机关建立行政监管与公益诉讼联动机制,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工程进度。经过一年的修缮,工程竣工并经过了专家的评估验收。

  (晓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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