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交通参与者认为,只要没有在违法时被当场查获,那交警也拿自己没办法。殊不知在证据链完善的情况下,“零口供”也难逃脱法律严惩。
近日,南京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长兴大街盛江路路口发生一起面包车撞轿车的交通事故,其中有人涉嫌酒驾。江宁中队交警迅速赶往现场,只见双方驾驶人争吵不休,轿车驾驶人激动地说:“就是他喝酒开车了,倒车时撞了我的车,不赔钱还想打人。”
此时,面包车驾驶人戴某满嘴酒气,走路也摇摇晃晃,通过吹气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涉嫌醉驾。但是戴某只承认了喝酒,不承认驾驶机动车这一事实。因戴某神志不清,交警依法对其采取了约束措施。随后,交警调取了周边公共监控视频,发现戴某从附近饭店用餐走出来后,直接上了面包车主驾位置,停留了四五分钟,戴某将面包车往后倒,不巧碰到了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因戴某神志不清,交警依法对其采取了约束措施。
交警又侦查搜寻到了当晚与戴某同桌吃饭的人员,收集证人证言,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铁证面前下,戴某终于承认当晚醉驾导致事故的事实。戴某因醉酒驾驶,将面临6个月以内拘役、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考的惩罚。(通讯员 尹峥嵘 记者 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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