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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速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 水蜜桃侵权"阳山"商标24小时内下架

文章来源: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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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2 17: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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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值阳山水蜜桃上市季,又有假“阳山”在市场上“碰瓷”真“阳山”。近日,无锡市惠山区阳山水蜜桃桃农协会发现某超市公司名下的多家分支超市,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阳山”商标。桃农协会向惠山法院提出诉前行为保全申请,请求法院责令案涉超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惠山法院快速作出诉前行为保全裁定,从接受申请到案涉超市撤牌,仅用了不到24小时。

  惠山法院接到桃农协会的申请后立即进行了审查研判,发现案涉超市名下的多家分支超市内均设置了包含侵权内容字样的授权牌,上述行为未经申请人许可,具有较大的侵权可能性。“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发生于水蜜桃上市的高峰期,在未获得申请人许可的情况下,被申请人的行为或将损害广大桃农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办案法官徐培卿表示。综上,法院依法作出裁定。

  水蜜桃时令性强,商标的保护更要求快。该裁定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施行后,惠山法院作出的首个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裁定。“诉前行为保全主要应用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实施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法院依照申请或者依照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在本案中,将禁令提前至诉讼前,体现了知识产权快保护和强保护的理念。”徐培卿介绍。(崔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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