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陈月飞
我国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数量庞大、类型丰富。全国人大代表、致公党江苏省委会主委、省住建厅副厅长王学锋认为,当前亟待加强乡村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
王学锋在调研中注意到,各地在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对这方面重视程度不及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大量有价值的乡村历史文化遗产面临破败、废弃,甚至存在消亡风险。
目前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短板,主要针对宗祠、古宅、庙宇等,而对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形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未达到文物认定标准但具有一定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关注度不够。王学锋建议,通过加强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资源普查和保护规划编制等举措,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王学锋建议,制定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条例,明确保护内容、范围,建立健全遗产价值评估、等级认定及保护机制,制定分等级保护及活化利用的基本要求和路径,建构保护发展的全民参与模式,明确保护发展进程中的监管责任主体和资金支持渠道等。同时广泛开展乡村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制定相应保护规划。
王学锋建议,在推进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把乡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乡村建设行动结合起来、与农文旅融合发展结合起来、与推进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既注重保护村庄传统肌理、空间形态和传统建筑,又修复和维护好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产,让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带动各类资源要素流向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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