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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120万元

文章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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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9 06: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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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华钰) 3月1日上午,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一楼农商行网点内熙熙攘攘。“我计划今年买婚房,原来的公积金只能贷30万元,现在新政出台,上调20万元,我能贷50万元。”27岁的陈玥告诉记者,这极大减轻了他的购房压力,“对于我们年轻人来说,真是‘及时雨’。”

1月29日,盐城出台56条措施,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其中第47条为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年,我市调整了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在主城区(亭湖、盐都、盐南、开发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 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由6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管理处副处长高红军说。

在此次调整中,为减轻职工还贷压力,以最大可能满足不同职工的需求,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由最长不超过20年延长至30年。

“此次是我市首次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高红军表示,政策实施后,在主城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55万元、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110万元、120万元。在各县(市、区)购建自住住房的,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45万元、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分别为90万元、100万元。

截至当天下午6点,盐城市共受理公积金贷款236笔,是平日的5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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