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民刘某拨打12345政务热线反映,他明明没有闯红灯,为何在路口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认定他全责?
这起事故发生在湖熟街道002省道与湖西路路口。江宁谷里交警中队民警调出路口公共视频后看到,事发时,刘某驾驶轿车沿湖西路由南向北行驶,并趁着黄灯还剩最后1秒时冲入路口。很快,信号灯转绿,东西向行驶的王某驾车进入路口,这时他才发现左侧急速驶来的车辆,刹车不及两车撞在一起。
刘某强调,他是黄灯通过路口,属于正常通行,不应承担全责。民警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黄灯亮起时可以继续通行,是指已通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过路口,对于未通过的车辆应当像看到红灯一样,停在停止线内等待绿灯通过。此起事故发生时,黄灯时长仅剩1秒,已不足以让刘某的车辆通过路口,在此情况下,刘某继续驶入路口已违反相关规定,并导致事故发生,所以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被罚款200元记6分。
在有信号灯路口,黄灯亮时不一定能继续前行;那么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相交方向来车究竟该怎么走?
5月20日,江宁谷里庆缘路与新民街路口发生两车碰擦的交通事故。民警了解到,陈某驾车沿新民街由东向西行驶,徐某驾车沿庆缘路由南向北行驶,两车途经无红绿灯管控的十字路口时发生碰擦,两名驾驶人互不相让,认为是对方责任。交警告知,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在通过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发生事故时,且双方都是直行的情况下,左侧直行车辆要主动避让右侧直行车辆。根据现场情况,民警认定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通讯员沙学祥张明记者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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