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省总工会近日决定实施江苏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选拔培养一批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的新时代优秀乡村教师队伍。
培养奖励计划推荐范围为:在我省乡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任教的教师(含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副职校领导)。根据培养奖励计划,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各推荐6人,镇江市推荐5人,南通市、扬州市、泰州市各推荐7人,徐州市、连云港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各推荐10人。我省对入选人员给予奖励,适时安排疗休养;省级培训设立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训专题,进行培养培训。各设区市将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当地骨干教师、名师等培养序列,予以重点支持和培养培训。对长期从事乡村教育工作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优先推荐相关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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