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指出,经过多轮综合整治,我省现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但从暗访调查情况看,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如何再现家乡水的澄澈之美,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现实考题。
美不美,家乡水。家乡水是城乡居民对家门口生态环境的日常关切,也是远行游子对故乡样貌的深长惦记。在许多人的记忆中,家乡水曾经是可触、可感、可亲、可近的。不用说在广大乡村,就连城市里的不少水体也能游泳、洗菜、洗衣。而在近三四十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少家乡水受到污染,后来又陆续纳入整治。现在,有些已重现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景象,但也有些水体质量不容乐观,尚需持续治理。
再现家乡水的澄澈之美,当然不是简单地回到过去。应当说,广大城乡地区的水体质量在相当长时期里维持着较好状态,跟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特别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速度和水平分不开。也正因此,城乡生态环境在发展中遭遇、积累的问题,绝大部分还是要依靠发展、在更高层面上去解决。治好家乡水、扮靓家乡美,需要转变的是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而不是将问题归咎于发展本身。
江苏是鱼米之乡,水是江苏的灵气所在、财气所系。经过近些年来的持续治理,我省城乡的水体质量普遍有了显著提升,群众的环境满意度也维持在高位。但也要看到,“病去如抽丝”,水环境的根本改观非一时之效,往往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而维护整治成果、持续改善生态,更需要开展常态、长效治理,防止整治工作陷入时松时紧、时好时坏的循环怪圈。不少地方的水环境“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是对各地开展治理工作的适时提醒。
治理家乡水事关百姓家门口的环境获得感,理应坚持问需、问计和问效于民。在评价治理绩效上,职能部门通常会更多地偏向于用数据说话,而群众更习惯于用生活细节来衡量。近些年来,全国不少地方都把“能游泳”(Ⅲ类水标准及以上)陆续列为水体治理的判定标准,有的还写入相关规划和文件。这不是模糊治理目标,而是要树立一个便于群众把握的形象化、细节化的判断标准。以此回应群众关切,有利于调动各方参与治理的积极性。
扎实推进城乡环境整治提升、再现家乡水的澄澈之美,是我省以美丽江苏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重要一环。付诸努力、假以时日,我们将会看到广大城乡的水体环境得以持续改善,人们可以更开心、更放心地亲近家乡水。放大视野看,治好百姓“家门口”的水,也会助力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水体情况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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