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实施首日,全市出动执法人员近2000人次开展“生鲜灯”禁用情况执法检查,当天共检查经营户2282家次,整改326家次,予以行政处罚19起。
为做好管理办法衔接落实,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充分考虑销售者、消费者和市场主办方利益诉求,于今年8月提前启动“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设置过渡期加强宣传和自查,引导经营者主动更换照明设施,以“人性化”措施提升了监管“温度”。
针对前期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商户变相使用“生鲜灯”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研究制定监管指引,明确禁止了经营者五类“打擦边球”的行为,通过明确标准、统一尺度,确保了整治措施务实见效。
12月,南京整治“生鲜灯”行动进入重点整治阶段,市场监管部门对少数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淡薄、经多次劝导仍然漠视新规的经营户,依法落实惩戒措施。下一步,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将对拒不整改的经营户加大处罚力度,除了警告外,还将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呼吁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费者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记者 黄琳燕 通讯员 宁市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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